【SDG 18-1:非核家園】

核四不安全已經是公認的,其安全疏失,光是原子能委員會會開罰及糾正核四違規事項,就累積了512件,2290萬罰款,包括數起嚴重的主控室失火、核島機組泡水等。
  
台灣基進一貫的立場是,台灣應該加速推動非核減煤,甚至非核無煤的綠色能源轉型(歐盟早已重申廢核方向不變,且核能不是綠能!),落實能源轉型白皮書的承諾,加速提升以光電及風電為基礎的綠色再生能源比例;同時,更應當啟動從「褐色經濟」向「綠色經濟」的產業結構轉型。

【SDG 18-2:能源多元而自足】

台灣必須慎重選擇靈活的能源供應方式,綜觀中南部嚴峻的空氣污染、2050碳中和大限、國際大廠相機要求供應鏈提以綠能生產,能源政策應是經濟、環境、國安三位一體平衡思考。

目前天然氣作為過渡能源的策略有其優勢,但進口能源的保存有一定的國安風險也是事實,朝向本土綠能、再生能源轉型是我們的終極彼岸。

我們不認同以任何一項能源為主要發電方式,核電作為台灣的解方更是徒增國安風險。保持能源政策的靈活性,並符合國際趨勢、環境保護與國安思考,不將任何一種能源當作唯一出路,才是台灣社會應有的能源政策討論環境。